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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告
作者: 发表时间:2024-03-22 浏览次数:6098次

建设单位安徽交控东流港口有限公司

发布日期2024322

目前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启动,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。

1)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

工程概要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位于池州市东至县境内,新建23000吨级、75000吨级通用泊位,年设计吞吐量为4600万吨,主要货种为散货、件杂货。后方陆域配套设置中转仓库及相应的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。

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安徽交控东流港口有限公司

  人:钱主任    联系电话:13865660033

3)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中海环境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    联系人:

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绿地蓝海大厦C2212室

联系电话:0551-63521209  电子邮件ping.lei@coscoshipping.com

4公参意见表
 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: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  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,本次为第一次公告,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,将通过相关政府网站,报纸及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,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,请留意。公众可在本次公告发布日起,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,通过邮寄信函公众调查问卷(以邮戳日期为准);网上填写公众调查问卷(发送电子邮件)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6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
  征求公众对池州港东流港区公用码头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

建设单位安徽交控东流港口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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